隐婚99天,总裁好眼光

作者:酒酒音

  门口传来两声敲门声,黎少彦一回头,盯着门口的方向看了一两秒,好像心里存着什么希冀似的,快步越过沙发走了过去。
  门打开,几个穿着连体工装的人站在门口,其中一个高个子女人问他道:“你好,请问是黎少彦,黎家吗?撄”
  黎少彦眉头蹙了下道:“什么事?”
  那个女人说道:“我们是接到公司要求,来您家打扫卫生的。”
  公寓一直是家政公司的人过来打扫,黎少彦也就没多想,退开到一边让他们进去。而他自己到了厨房那边,打开冰箱拿了一瓶冰啤,出来就见到两个块头很大的男人抬着那张梳妆台走出房间了偿。
  黎少彦看得火冒三丈,走过去道:“谁让你们搬出来的,给我弄回去!”
  两个大块头男人面面相觑,放下了梳妆台,其中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,递给黎少彦道:“黎先生,你请看一下,我们也是按照要求做事。”
  黎少彦抽过来一看,眉头越拧越紧。
  房屋里里外外要全部打扫一遍,丢到垃圾桶的东西务必清理干净,最后一点格外提到,那张梳妆台也要丢掉!
  前面两点要求看来正常,但最后一条就不可思议了。
  黎少彦把纸揉碎了,对着那两个男人道:“给我放回原位,还有你们,全部给我出去!”
  几个已经拉开架势在那打扫的人停了下来,一起看向他,有些莫名其妙。
  “先生——”
  “我叫你们都出去!”黎少彦把手里的啤酒用力掼在地上,受到重击的啤酒喷了出来,在地上滚了几滚一直碰到茶几那边的地毯了才停下。
  那些人都吓了一跳,互相看了看,不知道该怎么办。那个高个子女人开口说话了:“那我们,就先回去吧。”
  一行人都陆陆续续的退了出去,那张梳妆台也按照要求搬回了原位。
  地上还留着那张揉碎的纸团,还有泼洒开来的啤酒。
  黎少彦去到垃圾桶那里看了一眼,那里放了几只她不要了的玩偶,她的牙刷,她的水杯,她所有在这个屋子用过的东西。
  黎少彦的气息沉了沉,心里忽然就窜出了一股火,一脚踹倒了那只垃圾桶。里面的东西滚了出来,那只他在夹娃娃机上夹来的公鸡公仔仰面翻躺在地上,塑料壳里的俩黑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圈圈。
  黎少彦的视线落在那只公鸡公仔上,她说喜欢,他花了两个小时才夹到的,就被她这样给丢了。
  要滚就滚远点,黎少彦一脚踢出去,那只公鸡仔像只球直接飞出去,撞到墙才落下来。
  黎少彦这才发泄了口气似的往回走,不过才走两步,又走了回来,到墙角根把那公鸡仔捡起夹在胳膊底下,一直趿着拖鞋到客厅的沙发边上,把自己的身体往沙发里用力一抛,一只手盖在了额头。
  是穆凉玉叫来的人,她这是要彻底把这里属于她的气息抹去!
  空气里死一般的寂静,男人的胸膛一开始剧烈起伏,一直到后来慢慢的平复下来。
  穆凉玉!
  穆凉玉!
  穆凉玉……
  *
  清晨,南苑家园旧公寓。
  孟清歌起床洗漱完毕,拿了钱包出门,门方打开,对门好像有感应似的,也同时开了门。简应琛穿了一身运动服,脖子间搭了一块毛巾,见到孟清歌,就对她打招呼:“孟小姐,早。”
  “早。”孟清歌瞧了他一眼,两个人一起走到两家中间的电梯那边等电梯。
  这已经是无数次的“同时”了,几乎是每天,她出门的时候他也出门。孟清歌站在电梯里,盯着自己的脚尖,距离身后的男人三步远。简应琛双手插在裤袋里,靠在身后的钢板上,淡笑着瞧着她娇小的背影。
  她每天早上六点就出门,去市场买菜。秋天的早晨微凉,她就穿一身深蓝色的卫衣,垂肩的头发在脑后束成一个小马尾,毛茸茸的碎发落在脖子里。她每次去市场就穿一双黑色的运动鞋,他猜她身上的那身卫衣要么是洗的时候缩水了,要么就是淘宝上买错了号码,或者是她哪个粗心的朋友送的,裤管短了一小截,每天只要看她的脚踝,就能知道她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袜子。
  嗯……今天是白袜子。
  简应琛嘴唇微微往上翘着,“欣赏”完她的袜子以后,就盯着露出的那一小截白白的脖颈。
  她那样的娇小,就像是个小姑娘,一点都不像有个五岁孩子的妈妈。有时候简应琛就会想,那样娇小的女人若是抱在怀里,肯定特别有小鸟依人的感觉。
  孟清歌能感受到身后男人肆无忌惮的眼神,所以她就尽量的不要回头看,也不往前看,因为电梯前方的钢板会倒映出他的脸。
  好在只是五楼,电梯一会儿就到了一楼。
  “你每天都低着头,是脚下有金子?”走出电梯时,简应琛对着她道。
  眼前忽然放大的俊脸,吓得孟清歌的身体往后仰过去,她的腰在坐月子的时候没有养好,就不是那么的韧,眼看就要跌倒了,简应琛手臂一伸,就像电影里的桥段那样,将她稳稳的托在手心。
  “孟小姐,可千万小心。”男人对着她邪魅的一笑,没有过多的留恋她仰在他怀里的感觉,把她扶正了,随手碰了一下她的鼻子。
  鼻子被人蜻蜓点水似的点过,孟清歌一愣,秋水似的眼眸看着眼前的男人,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。
  那时候,他经常这样逗她……
  简应琛也是愣了一下,看了眼自己的食指尖,微微动了下。
  孟清歌先回过神来,瞪了一眼刚刚轻薄过他的男人,自己先往楼外走了。简应琛看了看她的背影,再次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指尖。
  他们还没有到这样熟稔的地步,奇怪,为什么他做这个动作特别顺畅?
  一直到那道娇小的身影走远了,简应琛小跑步的追上去。
  每天,他都是借着跑步晨练的借口,跟在她的身侧,一起到市场里面去买菜,买完菜再一起到市场门口的那家生煎包子店吃早餐。
  孟清歌明知他故意,有几次还提早了时间,可他依旧能跟她一起出门,之后,她便不再抵抗了,因为根本没有用。
  公寓虽然旧,但距离市场很近,沿着马路往前经过几个路口就到了。因为是旧居民区,市场也非常的旧了,环境脏乱,卖鱼的地方经常水汪汪的一片,鱼鳞鱼肠随意丢在地上,偏偏卖鱼的地方却是在入口的位置。
  这也就是孟清歌会选择穿黑色运动鞋的原因了,黑色耐脏,不像某个男人,每次都穿白色白运动服,溅一身泥点子。
  孟清歌实在看不下去了:“你就不能换别的颜色的吗?”
  简应琛嘴角勾了勾,清亮的眼眸往下瞥,瞧着那个弯腰挑菜的女人。他当然有别的颜色的衣服,就算没有,随便买几件都可以。可他就是要她开口跟他说话啊,就是要她关注他啊。
  “那,待会儿我们去门口的运动服店重新买一套?”
  高高大大的男人,长相又出众,摊位上的老板给孟清歌把西兰花称完以后说道:“瞧你们小两口甜蜜的,便宜你们了,给五块钱吧。”
  孟清歌付了钱,没好气的瞪了男人一眼。因为来菜场的次数多了,每次同进同出,形影不离的,菜场的人自然而然的把他们看作了夫妻。一开始她还解释一下,简应琛就站在那里卖乖,人家大妈说了,姑娘啊,你男人大清早就陪你来买菜,真是好福气啊,吧啦吧啦。
  孟清歌后来就懒得解释了。
  市场一圈下来,孟清歌买了牛骨,再买了别的一些个菜,简应琛全部都帮她拎着,一点不肯让她动手,只让她挑菜,用他的话来说,他就当练举重。
  孟清歌从来都没拗过他,只要他拎着袋子举高,她根本够不着,也就放弃了。
  两个人一起往门口的生煎包店走去,简应琛看着她的后脑勺,不是很高兴的道:“你的那位亲戚还没好吗?”
  孟清歌挑了一张空着的桌位上坐下,跟往常一样要了包子豆浆,然后检查脚边放着的菜,看有没有漏掉的。
  简应琛那天只把她送到医院门口,自然不知道她说的那位长辈就是霍晋霆的妈,他想每天晚上都跟她一起吃晚饭,反正他可以找理由进去,可现在,她每天下了班以后就是做好了菜送医院去,哪里有什么共桌吃饭的机会。
  以至于现在,他可以根据她每天买的菜来判断,她的那位亲戚是不是出院了。
  孟清歌对自己很省,但对那位长辈很是重视,会买一些她舍不得吃的昂贵食材,今天买鸽子明天买泥鳅,自己却吃猪血猪肝一些很廉价的东西。
  在简应琛看来,那个亲戚大概很不识趣,哪有叫人天天送汤送饭的,又不是孤寡老人。
  此时的男人,心里很不平衡,但还是把自己的牛奶换了她的豆浆,孟清歌喝了一口的时候就觉察出了,看了看他:“以后不要换了,我对牛奶过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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